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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的原则
来源:未知 分类:电力技术 发布时间:2023-12-22 15:44:55
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的原则如下:
(1)试验结果应与该工具、装置和设备历次试验结果相比较,与同类工具、装置和设备试验结果相比较,参照相关的试验结果,根据变化规律和趋势,进行全面分析后作出判断。
(2)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时,可由本单位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3)50HZ交流耐压试验,加至试验电压后的持续时间,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为1min;33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为3min。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值,可根据规程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插入法计算。
(4)直流耐压试验,回至试验电压后的持续时间,一般为3min。在进行直流高压试验时,应采用负极性接线,操作波耐压应采用正极性。
(5)为满足高海拔地区的要求而采用加强绝缘或较高电压等级的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应在实际使用地点(进行海拔校正后)进行耐压试验
(6)在测量泄漏电流时,应同时测量被试品的温度和周围空气的温度和湿度。进行绝缘试验时,被试品温度应不低于+5°C,户外试验应在良好的天气进行,且空气相对湿度一般不高于80%。
(7)经预防性试验合格的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应在明显位置贴上试验合格标志,标志的样式和要求详见有关标准。
(8)进行预防性试验时,一般宜先进行外观检查,再进行机械试验,最后进行电气试验。电气试验按GB/T  16927.1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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